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考后资格审查开始了,各分公司、分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范围
凡在 2021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安装工程、土木 建筑工程专业)有任一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 间内参加资格审查。
2021 年贵州省二级造价师考试(安装工程、土木建筑工 程专业)合格标准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合格标准 为 58 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合格标准为50 分;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合格标准为60分。
二、审查时间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的国家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资格审查流程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在线办理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流程如下:
(一)应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先行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 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注:若考生属于 2002 年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在办理 线上实名认证时,出现了不能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又不能在本次资格审查时间内(2022 年 3 月 10 日 16 时)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 问题,可在“实名制系统”中要求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 认证报告”处,上传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 记表》存放于个人人事档案内,请于档案管理部门调取上 传)。详见下图:
(二)已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间内(2022 年 3 月 10 日 16 时前)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 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 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审查,等待审查结果。审查结果为“通过”时,表示资格审查已通过;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时,表示资格审查未通过;其他情况,请根据系统提示补充相关材料。
(三)为保证资格审查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参考)》(详见附件 1)出具本 人工作经历证明(截止时间到 2021 年 12 月)并上传。
(四)持外省身份证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 需上传贵州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上传一年以上在贵州 省连续缴纳社保(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的相关证明。
(五)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考生,需增加上传贵州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证书》,或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乙级),或 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 位的学位证(评估通过学校和有限期情况详见附件 2、附件 3)。
四、咨询服务
(一)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邮件咨询:[email protected]
(三)现场咨询:请关注“贵州建设”微信公众号,点 击“相关链接”栏目中的“二造资格审查咨询”,选择“预 约申请”根据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可点击“查看预 约”获取相关信息,并根据预约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进行咨询。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确因审查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 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 不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关于 2021 年度二级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黔人考函 〔2021〕14 号),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凡在 2021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有任一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2020 年有任一科目成绩合格并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除外),均需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 视为相应考试科目通过。审查不通过、逾期未完成资格审查 的考生,取消当次相应考试科目成绩。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 提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 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 号) 处理。
(四)资格审查完毕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通过 “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 (http://rcrs.gzsrs.cn:8888/pub/#/dashboard)发放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职业资格证书。
转自: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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