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敬亚平参加《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宣贯会议并发言
来源: | 作者:集团行政人事部 | 发布时间: 2015-04-01 | 61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年3月31日,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敬亚平参加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宣贯会议并作为企业代表发言。 会上,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四个规定组织与会代表进行了学习。
       会议着重强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应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并规定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敬总作为贵州省勘察企业代表在会上发言,表示一定会把学习到的精神带回去,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狠抓技术质量,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勘察工作。 作为贵州省勘察设计行业的一份子,我们一定会牢记使命,把相关规定、制度理解透彻,认识到位,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和全省的同行一起,为贵州省勘察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