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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来源: | 作者:行政人事部 | 发布时间: 2026-06-15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现将公需科目学习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与学时标准 1. 学习内容:围绕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新时代人才工作思想、贵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人才强省战略,同步学习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保密安全等拓展知识; 2. 学时认定:课程学习测试全部合格后,统一计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30 学时。

       二、学习测试操作方式 (一)学习平台渠道 1. 电脑端: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s://gzjxjy.gzrsrs.cn/) 2. 微信端:“贵州人社” 小程序 (二)登录要求 统一实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登录,详细操作步骤可查看平台内 “学习帮助” 栏目。 (三)学习操作路径 1. 电脑端:登录账号→全部课程→公需科目; 2. 微信小程序端:路径一【我要培训→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公需科目】;路径二【人才人事服务→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公需科目】。

       三、学习截止时间 整体学习测试周期:2026 年 6 月 1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请合理安排时间,“以考代评”职称考试和2026年参加职称评审的技术人员,需要报名提前完成学习,其他技术人员务必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学习与考试,逾期无法补录学时。

       四、学时管理重要说明 1. 登录平台后请第一时间完善个人基础信息,保证学习、学时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2. 学习平台已和贵州人才人事综合业务职称评审系统实时对接、自动同步数据,无需额外提交公需科目学时佐证材料。 

       五、纪律要求 1. 本次学习测试全程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廉洁自律规定;严禁作弊、伪造学习记录、使用外挂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刷课、完成考试; 2. 一经查实违规行为,学习测试结果作废,取消本年度公需科目学时认定资格,相关情况纳入个人继续教育诚信记录。